浙银金租“八倡导、八严禁”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浙银金租“八倡导、八严禁”服务公告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坚持培育以“客户为先、奋斗者为本、担当进取、敬畏风险”为核心的企业文化,积极践行“金融向善”“金融为民”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浙银金租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深化与工程机械、商用车、光伏组件厂商或服务平台(下简称“合作机构”)的租赁业务合作;为进一步规范合作机构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银金租特此发布合作机构“八倡导、八严禁”服务公告:

1.倡导廉洁自律,严禁合作机构对浙银金租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接待活动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2.倡导合规展业,严禁合作机构以浙银金租名义或浙银金租唯一授权渠道商名义捆绑销售、误导宣传或进行不当催收、暴力催收等。

3.倡导诚信经营,严禁合作机构虚构交易背景、提供虚假材料、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瑕疵租赁物、进行歧视性定价,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低值高卖。

4.倡导合法促销,严禁合作机构不当竞争,以提供保底收益承诺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强行搭售其他金融产品等。

5.倡导透明收费,严禁合作机构以浙银金租名义或以与浙银金租合作名义多收费、滥收费、重复收费、“搭车”收费。

6.倡导信息安全,严禁合作机构未经授权非法获取、过度收集或不当使用客户个人信息。

7.倡导规范用语,严禁合作机构在与浙银金租开展合作中,使用与实际业务不符的话术,如“贷款”、“车贷”、“光伏贷”、“抵押贷”、“交易贷”、“助贷”等贷款词语。

8.倡导优质服务,严禁合作机构擅自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其在合作合同中应当承担的义务,或擅自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包方、渠道商提供服务。

浙银金租始终秉持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和稳健经营的理念,在此呼吁并倡导广大合作机构合法规范经营,共同建立良好的金融服务生态圈,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浙银金租将持续开展对合作机构、合作渠道的评估管理,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严肃的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欢迎广大金融消费者监督、举报各种违规操作,坚决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举报电话:【400-826-1520】。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