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银金租2024年第四季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四季度,浙银金租开展1笔重大关联交易,为与控股股东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之间同业借款业务,该交易事前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一般关联交易:1.确认与浙商银行之间开展同业借款业务1笔;2.为9家SPV提供委托贷款融资9笔;3.为14家SPV提供股东借款14笔;4.确认公司与浙商银行银租联动业务四季度推荐费1笔;5.结算年度办公楼租金、机房租金及水电燃气、物业、设备维保、车位等综合费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